俗話說:“水火無情”。無數(shù)的事實告誡:火災是威脅公共安全,危害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的災害之一,具有很大的破壞性,對社會產生的危害極大。因此,消防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。它關系到國計民生和社會安定;同每個部門、每個單位以及每個家庭和個人,都有著密切的聯(lián)系。做好消防工作,對于保衛(wèi)社會主席現(xiàn)代化建設事業(yè),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免受火災危害,具有重大的意義隱患險于明火。用一句貼切的話來形容,那就是:“明槍易躲,暗箭難防?!毕离[患無處不在,但它只潛伏在麻痹大意者的周圍,待時機成熟,它就惡狠狠地生吞活剝一個個鮮活的生命。所以,為了防住這支難防的箭,平時就要煉就一雙銳利無比的眼,檢查、檢查、再檢查,巡視、巡視、再巡視,把消防隱患揪出來,讓它無藏身之地。
防范勝于救災。意思非常明了,但就是有一些人過目就忘,當成耳邊風,結果害了自己,也連累了別人。有一個戰(zhàn)術術語叫做“防守是最好的進攻”,看似不妥,其實頗有哲理。進攻的代價是犧牲,防守的功能是化解。對于消防安全而言,只有拿出一整套完善的合理的可行的防范措施,堵住一個個殺傷力極強的漏洞,那么就能化解一次次破壞性極大的危險。未雨綢繆和亡羊補牢,代表了防范和救災的兩種行為,都是辛辛苦苦甚至是冒著生命危險去干的事情,結果卻是天壤之別:防范到位不起火災,不損失財產,不吞滅生命,救災既勞民又傷財而且還因火災造成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。
我國工作貫徹"預防為主、防消結合"的方針,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。消防工作由國務院領導,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。公安部對全國消防工作實施監(jiān)督管理,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(qū)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(jiān)督管理,并由本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實施。
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、防消結合的方針,按照政府統(tǒng)一領導、部門依法監(jiān)管、單位全面負責、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,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,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(wǎng)絡。
消防工作的特點
消防工作是一項社會性很強的工作,只有依靠全社會的力量,在全社會成員的關心、重視、支持、參與下才能搞好。消防工作具的社會性;消防管理應滲透到人類生豐收的一切領域之中,從而決定了消防工作的社會性;消防安全管理涉及到各行各業(yè),乃至千家萬戶,在生產的工作和生活過程中,人們對消防安全管理稍有疏漏,對生產一時失神、失控、失誤,就有可能釀成火災,這就決定了消防工作的經(jīng)常性;縱觀多年來火災事故教訓,盡管致災原因復雜,但可以看出絕大多數(shù)火災乃源于一人一事一時之誤,這使我們進一步明確了一條真理,只有廣在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,才能控制、消除火災事故的發(fā)生,這又決定了消防工作的群眾性。